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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N32钢橡复合管道输送极度危害介质属于GC1吗

发布时间: 2019-11-15         已有 人浏览
DN32钢橡复合管道输送极度危害介质属于GC1吗
 
DN32管道输送极度危害介质属于GC1吗?压力表压0.1的塑料管道。
 
不属于,管径小于DN50了,见以下定义
压力管道,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,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,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.1MPa(表压),介质为气体、液化气体、蒸汽或者可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腐蚀性、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,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。公称直径小于150mm,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.6MPa(表压)的输送无毒、不可燃、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。其中,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实施。
依据TSG D0001-2018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—工业管道你所说的应为GC1。但用塑料管道有问题,因为SH 3161《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技术规范》中明确说明 “4.1.7 条,不能用于可燃 极度危害及高度危害介质”。
现在关于特种设备的定义划分都以特种设备目录为准
 
介质是盐酸,而且浓度还不高,外面套一个金属管道行不行?
盐酸虽为高度危害介质(II),但实际工程中多用非金属管,钢橡复合管道法兰连接处做好防护即可。另增加支架,否则“塌腰”。
 
李福军 135-2345-6O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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